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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拼改装超标电动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加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福建非法为从源头上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严查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拼改车辆流入市场,今年以来,装行自行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线上与线下一体推进,电动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及零配件违规销售和经营性“拼、车安加、加码改”装等违法行为,福建非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严查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线上借助闽政通“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小程序,拼改督促指导经营户落实“日管控、装行自行周排查、电动月调度”管控,车安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升级。加码
开展全链条安全监管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形势平稳,进一步规范其市场经营秩序和防患安全事故的发生,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近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进行专项检查、督导检查。
3月中旬以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督导组在东侨辖区内抽查4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资质,产品的合格证、证书标志是否与车辆一致性、进货台账及销售台账等,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产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此次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主要问题有:有的经营场所未悬挂营业执照;有的经营场所未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及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个别经营企业的购进验收、销售台账未建立或不完善。
执法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一方面向经营者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要求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将督查存在问题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查处。此外,执法人员还向经营单位发放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单位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规范经营承诺书》,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诚信经营市场消费环境,有效地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15日,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深入中心城区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聚焦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三无”、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获得3C认证、与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产品,以及无照销售、拆改拼电动自行车和销售不合格蓄电池、充电器等违法行为,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各类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现场对涉嫌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依法扣押,发出强制扣押文书5份,并将委托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测。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资料图片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主要对全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掌握经营者信息,建立监管档案。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通过强制性认证、有无3C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登记的内容与实车型号配置是否一致、是否擅自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并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警示经营者不得销售未经3C认证或私自“拼、加、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督促其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及义务。漳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在以往台账基础上,漳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再次摸排,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同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建立清单、现场交办,通过“小问题立即改、大问题限时改”的方式,做到排查一家整治一家规范一家。截至目前,漳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已检查经营电动车门店52家次,龙文区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28家,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12个。
精准打击拼改装窝点
3月1日,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晋江市罗山弘盛摩托车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发现有1台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1312Z,车身颜色:蓝,制造年月:2022年08月,整车编码:189022206225647)鞍座长度经测量为500mm,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1.5尺寸限值要求的“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7月17日从晋江新动力摩托车贸易有限公司以1750元的价格购进了该电动自行车。购进后当事人为迎合消费者喜好,私自将上述车辆进行改装,将鞍座换成长度为500mm的长鞍座后放置于店内售卖尚未售出,货值金额2499元。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3月22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并处罚款2499元。
今年以来,漳州市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不明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获得3C认证、不标注3C标识、伪造电动自行车证书及未获得3C认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产品经营主体48家,目前已立案查处3起,依法查扣未获3C产品认证的电动三轮车4辆,案值12800元,罚款10250元,有效震慑违法经营者。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查获非法拼改装电动车的窝点。资料图片
面对专项整治,一些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转入“地下”。厦门市早先已出台四类电动车违法经营行为举报奖励政策,包括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超标、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驾驶超标、拼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从举报线索中,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捕获了非法拼改装窝点的信息,并进行精准打击。
今年3月,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突击检查一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窝点,查获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55辆。该窝点位于翔安区凤翔街道湖头社区一仓库内。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仓库一楼、地下室及阁楼存放有数百辆电动自行车。通过对现场电动自行车的逐一排查,发现其中29辆电动自行车改装加长鞍座,鞍座长度为640mm、660mm(大于350mm),26辆电动自行车加装延长铁架。上述55辆电动自行车实际外观与合格证上的外形简图不符,涉嫌改装及超标,执法人员立即固定证据,对涉案车辆予以扣押,并于当日立案调查。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也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杏滨街道一处厂区中存在非法拼改装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收到线索后,执法人员多次着便衣到厂区蹲点,3月29日上午,执法人员第五次到厂区摸排,终于发现有人正在厂区装卸电动车。确认装卸现场后,集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身着制服、携带执法记录仪赶赴现场。仔细检查厂房二楼后,执法人员发现连廊尽头的铁皮板后面似乎暗藏玄机。原来这正是非法拼改装电动车窝点的藏匿之处。该窝点通过一个简易的全包式升降梯与一楼连接,并通过木质连廊连接到厂房二楼,从外观上完全看不出来。翻过铁门后,映入眼帘的是数百辆电动车,角落还有财务人员正在办公。执法人员逐一检查近500辆电动车,详细比对合格证,检查车辆座椅、脚踏、电池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最终查获81辆非法拼改装超标电动车。目前,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正依法对涉嫌非法拼改装超标电动车的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公开倡议规范销售行为
4月上旬,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致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及广大消费者的倡议书》,明确指出非法要求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行为,非法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且会受到行政处罚并没收车辆;要求全省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携手共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市场环境。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明确提出,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杜绝非法改装、拼装、更换超标不合格零部件,积极落实生产、销售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安全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清醒认识到非法加装、拼改装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被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倡议,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车辆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禁止购买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禁止提出更换大容量电池、拆改动电气线路、拆除限速装置等拆改电动自行车的非法要求;同时,请消费者勿随意对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篷等配件。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要认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一台可以用脚骑行、带电池的自行车,在购买前应知晓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重要指标设置,如最高车速≤25km/h、整车重量≤55kg等;认准3C标志,坚决拒绝购买无3C标志的电动自行车;购买时可以用手机扫描下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核查二维码里面显示的型号、整车编码、蓄电池、控制器、电机等车辆信息参数与车上明示信息是否一致,当发现不一致或扫描二维码后无任何显示内容时,应拒绝购买;购车时要索票索证,以便后续出现产品质量状况时可以有效维护你的自身权益;请勿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消费者不得委托他人或者自行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因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破坏了产品一致性,已属非3C认证的合规电动自行车,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且因此发生火灾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要关注电池容量电压等指标,从正规渠道选购知名企业的品牌电池,不要购买改装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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